11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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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案修正內容詳如修正對照表,如有修正意見,請填妥意見表並核章後於114年5月20日(星期二)前免備文逕傳送至電子信箱:jaspertsao@wda.gov.tw或傳真:04-22592118承辦人曹先生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