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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報名】111學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國中技藝競賽優勝選手參加第53屆全國技能競賽青少年組注意事項
發布單位

技能競賽科

發布日期

112-04-21

檢核日期

11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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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一、報名資格:

  1. 教育部推薦當年度(111年)直轄市、縣(市)政府國民中學學生技藝競賽相關職類之優勝參加青少年組競賽。…。但有2個以上職類相關於全國技能競賽單一職類者,2個職類得各推薦2名、3個以上職類得各推薦1名。

  2. 另「選手資格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青少年組限民國96年1月1日至民國99年9月1日間出生者」。

二、報名時間112年5月1日(星期一)9時起至5月9日(星期二)止報名GO

三、【限「111學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國民中學學生技藝競賽相關職種優勝選手得參加第53屆全國技能競賽青少年組職類對照表符合資格之選手」報名,非名單所列人員系統自動刪除,不另外通知】
四、相關附件:

  1. 第53屆全國技能競賽暨第2屆亞洲技能競賽及第47屆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簡章。

  2. 111學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國民中學學生技藝競賽各職種優勝選手得參加第53屆全國技能競賽青少年組職類對照表。

  3. 技能競賽網路報名操作方式。

五、有關選手報名後升學之培訓單位填寫方式:報名後須新增培訓單位(需同時檢附原提名單位同意書),或原提名(培訓)單位須新增指導老師者,請填妥申請書並加蓋印信後,於112年6⽉30⽇(星期五)前免備文寄⾄技能檢定中⼼技能競賽科(408281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段501號6樓/技能競賽科收)。
六、網路報名注意事項:

  1. 報名前請先準備比照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2年內正面半身脫帽個人照片檔案(2MB以內解析度300至600 DPI之JPG檔),以利上傳。

  2. 完成報名資料輸入後列印報名表,貼妥身份證、學生證影本等佐證資料、選手親筆簽名及加蓋就讀單位全銜印信。

  3. 有意報名者請於112年5月9日前完成網路報名作業,於112年5月10日前(以郵戳或有註明日期戳記為憑),以掛號、宅配或包裹方式寄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技能競賽科」收,地址:408281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 501 號 6 樓,逾期不受理。 

  4. 僅上網填寫資料,未列印並寄出報名等相關表件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報名紙本資料,與網路報名資料不符時,以網路報名資料為準據。報名表寄出後,請勿再修改網路報名資料,若發現資料有誤,請與本中心林小姐聯絡,04-22595700轉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