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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因應疫情協助專區
技能競賽成績及格者,如參加技能檢定,是否得免試術科測試?
發布單位

技能競賽科

發布日期

100-12-16

更新日期

110-02-18

檢核日期

111-11-25

點閱人氣

7579


參加技能(技藝)競賽之下列人員,得申請免術科測試,規定如下(見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對照表):

1.國際技能組織主辦之國際技能競賽、國際奧林匹克身心障礙聯合會主辦之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獲得前3名或優勝獎,自獲獎日起5年內參加相關職類各級技能檢定者。

2.中央主管機關主辦之全國技能競賽或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成績及格,自及格日起3年內,參加相關職類乙級、丙級或單一級技能檢定者。

3. 中央主管機關主辦之分區技能競賽或經認可之機關(構)、學校或法人團體舉辦之技能及技藝競賽獲得前3名,自獲獎日起3年內,參加相關職類丙級或單一級技能檢定者。


◎報檢人必須先符合報檢職類資格後,始得於報名時檢附免試術科證明或主管機關所出具免試術科公文影本提出申請免試術科,但報檢人如報名時未提出申請,則視同一般報檢人,報名後不得要求更正及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