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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應檢人於檢定期間如欲變更相關資料,應如何辦理?
發布單位

全國檢定及發證管理科

發布日期

105-03-27

更新日期

109-06-15

檢核日期

113-06-20

點閱人氣

4048


應檢人申請變更相關資料(如姓名、通信地址、戶籍地址、連絡電話、身分證統一編號),請填寫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附件之「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資料變更申請單」,檢附資料(包括本申請單、身分證影本、戶籍謄本或其他資料變更證明文件)。若於學科測試前申請,請郵寄至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技能檢定專案室(640303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5號);若於學科測試後申請,請郵寄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全國檢定及發證管理科(408204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6樓),以戳記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