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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室內設計職類乙級術科測試應檢人自備工具Q&A
發布單位

職類開發及基準科

發布日期

110-07-19

更新日期

113-07-30

檢核日期

11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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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2


建築物室內設計職類乙級術科測試應檢人自備工具Q&A

113.07.30

Q1:建築物室內設計職類乙級術科應檢人自備工具可攜帶使用媒材有哪些?

A:

考量市面上繪圖媒材多元,故以負面表列方式明列禁止使用媒材及工具,規定如下:

1.一般用繪製媒材皆可。

2.禁止使用水、水彩、廣告顏料、壓克力顏料、油畫顏料、水溶性油畫棒、油性麥克筆或白板筆繪製。

3.禁止使用家具板、色票、色卡、吹風機等烘乾器具、完稿膠或噴霧式工具。

 

Q2:建築物室內設計職類乙級術科應檢人自備工具可否自備燈具?

A:

可以攜帶,但請攜帶簡便型燈具並避免光線影響其他應檢人,試場不提供電源及延長線。

 

Q3:建築物室內設計職類乙級術科應檢人自備工具可否自備椅子?

A:

可自備椅子,但不可超出崗位範圍及碰撞到其他應檢人。

 

Q4:建築物室內設計職類乙級術科應檢人可否攜帶酒精作為防疫或清潔繪圖工具使用?

A:

可以攜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