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競賽科
112-01-06
113-05-17
45217
【重要公告】 ►第53屆全國技能競賽北、中、南區分區技能競賽,賽前公告試題資料,即日起至112年2月20日止陸續公告,公告後若有異動,將於競賽前更新資料並通知,並請自行留意試題更新情形。 ►依據「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第29條規定「選手應於規定時間內出示競賽通知單及國民身分證、護照或駕駛執照等附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向大會完成報到手續,逾時取消參賽資格」,請選手務必依大會通知之報到時間,向大會報到完成後再至競賽場。 ►職類代號含「J」者為青少年組職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