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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報名】教育部推薦113學年度高中技藝競賽前3名選手參加第55屆全國技能競賽青年組注意事項
發布日期

114-02-03

更新日期

114-02-05

檢核日期

11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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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


  • 一、報名資格:
    1. 教育部推薦上年度(即113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相關職類之前3名參加青年組競賽。…但有2個以上職類相關於全國技能競賽單一職類者,2個職類得各推薦2名、3個以上職類得各推薦1名。
    2. 另選手資格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青年組限民國93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資訊網路布建、集體創作、機電整合、飛機修護、工業4.0、雲端運算、網路安全、工業設計技術、數位建設BIM及機器人系統整合等10職類選手限民國90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3. 不論選手來源係為「教育部推薦113學年度高中技藝競賽前3名選手參加第55屆全國技能競賽」或「第55屆分區技能競賽各區推薦」等,同一選手最後僅能擇一職類及組別參加第55屆全國技能競賽。
  • 二、報名時間:114年2月10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2月27日(星期四)止
  • 三、【限「113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前三名推薦參加第55屆全國技能競賽青年組選手名單」報名,非名單所列人員系統自動刪除,不另外通知】
  • 四、相關附件:
    1. 第55屆全國技能競賽簡章。
    2. 113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前三名推薦參加第55屆全國技能競賽青年組選手名單。
    3. 技能競賽網路報名操作方式。
  • 五、有關選手報名後升學之培訓單位填寫方式:報名後須新增培訓單位(需同時檢附原提名單位同意書),或原提名(培訓)單位須新增指導老師者,請填妥申請書並加蓋印信後,於114年6⽉20⽇(星期五)前免備文寄⾄技能檢定中⼼技能競賽科(408281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段501號6樓/技能競賽科收)。
  • 六、網路報名注意事項:
    1. 報名前請先準備比照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2年內正面半身脫帽個人照片檔案(2MB以內解析度300至600 DPI之JPG檔),以利上傳。
    2. 完成報名資料輸入後列印報名表,貼妥身份證、學生證影本等佐證資料、選手親筆簽名及加蓋就讀單位全銜印信。
    3. 有意報名者請於114年2月27日前完成網路報名作業,於114年3月3日前,以掛號、宅配或包裹方式(寄件管道包括郵局、各大超商等)寄至408281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6樓(註明報名全國技能競賽,收件日期以郵戳或有註明日期戳記為憑,逾期不受理)。 
    4. 僅上網填寫資料,未依規定於期限內列印並寄出報名等相關表件者,等同未完成報名手續。報名紙本資料,與網路報名資料不符時,以網路報名資料為準據。報名表寄出後,請勿再修改網路報名資料,若發現資料有誤,請與本中心林先生聯絡,04-22595700分機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