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區為選手專區,放置各項選手最新資訊與文件
※第56屆全國技能競賽英雄榜預計115年8月2日下午5時公告
※競賽期間(7/29-8/2)大會辦公室電話:(02)2788-3025、(02)2788-3023
一、計畫及簡章
二、試題公告
►第56屆全國技能競賽賽前公告試題資料已公告,公告後若有異動,將於競賽前更新資料並通知,並請參賽選手務必自行留意試題更新情形。
►試題下載
三、選手報到
►報到時間及地點請參閱選手須知、競賽日程表及競賽場平面圖,敬請各參賽選手務必依選手通知函準時至大會辦理報到,逾時取消參賽資格!
四、選手請假
1.參賽選手預知屆時無法參賽時,應事先於競賽3週前(即115年7月8日星期三前)以書面方式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請假,如有突發狀況未能依限請假,仍請完成請假程序,請假者視同放棄該次參賽權利,屆時不得再行主張。
2.參賽選手因故請假,需由提名單位用印,否則無效。
3.請先以電子郵件送至skillscompetition@wda.gov.tw,惟仍需郵寄正本至(408281)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6樓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競賽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增列指導老師
分區技能競賽優勝選手經推薦參加全國技能競賽時,原提名或培訓單位如須增列指導老師,得於115年6月22日前向主辦單位申請並填送「增列指導老師申請書」;如因畢業、離職或加強訓練等因素,其就讀學校、服務單位或訓練單位,得於115年6月22日前向主辦單位申請增列為共同培訓單位,請填送「增列培訓單位同意書」及「增列共同培訓單位及培訓單位指導老師申請書」。
六、交通接駁及住宿
1.本補助適用對象:選手。(特約住宿飯店連結)
2.本屆競賽期間,參賽選手得以個人為單位,向大會申請住宿費補貼,如參賽職類提前辦理淘汰賽,淘汰賽期間,亦得申請住宿補助。
3.申請原則:提名單位距競賽場60公里以上者,每人每日補助400元,不足400元者核實支付,超出部分需自行負擔。若因競賽提前於上午8時30分前報到者,或提名單位位於澎湖、金馬及花東地區者,得補貼前1日住宿費用。
七、開幕及閉幕頒獎典禮注意事項(請詳閱選手須知)
1.開幕典禮:115年7月29日下午4時舉行,(青少年組免參加)。
►青年組選手於開幕典禮結束後領取選手文宣品包(全程出席者,方能領取)。
►限選手本人領取一份,嚴禁代領、冒領,且現場及事後均不受理補發。
2.閉幕暨頒獎典禮:115年8月2日下午2時舉行,各選手務必參加。
►選手如閉幕典禮不克出席,請務必於競賽期間(8月1日前)填列請假單,並繳交大會服務台。
►考量典禮場地大小及動線,如有攜帶行李,請務必寄放於南港展覽館2館地下1樓行李寄放區,進入典禮
會場請輕裝簡便。
八、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委託(任、辦)辦理技能競賽發生性騷擾事件處理原則
辦理技能競賽如發生性騷擾相關事件時, 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委託(任、辦)辦理技能競賽發生性騷擾事件處理原則」辦理。
九、領隊會議
有關競賽日程表、競賽場地、報到時間地點及選手工具箱貨車進、撤場時間及相關規範等,請各提名單位領隊老師詳閱附件「領隊會議」簡報資料。
十、第56屆全國技能競賽風災或重大天然災害緊急應變措施
十一、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
►115年7月22日部分條文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