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下列資格者,得參加按摩職類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一)合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之視覺功能障礙者,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
(二)年滿十五歲或國中學畢業。
二、具有下列資格者,得參加按摩職類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一)合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之視覺功能障礙者,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
(二)同時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取得按摩丙級技術士證,從事按摩工作三年以上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並取得按摩丙級技術士證。。
3.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並接受按摩專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小時以上。
4.持有「按摩技術士執業許可證」,並從事按摩工作六年以上者。